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研绩效核算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钱绍青发布时间:2026-06-17浏览次数:13

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研绩效核算工作的通知

根据工作安排,爆破研究院现开展2025年度科研绩效核算工作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核算范围

(一)2025年完成聘期考核的专职研究人员,在聘期内取得的科研业绩。

(二)研究院其他人员2025年取得的有关科研业绩。

(三)校内其他人员2025年度取得的有关科研业绩。

二、核算依据和认定标准

(一)《江汉大学湖北(武汉)爆炸与爆破技术研究院科研绩效核算与发放办法(试行)》(爆破院〔20225号)。

(二)《江汉大学学术成果和科研项目分类评价认定标准(试行)》(江校科〔202125号)。

(三)《江汉大学高质量科研工作分类及量化核算办法》(江校科〔202529号)

三、核算要求

(一)科研绩效核算按照个人申报、研究所审核、研究院复审的流程进行。

(二)提供的科研业绩须与“爆破作用精细分析”“爆破效应精细调控”和“爆破安全精细控制”等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相关。

(三)科研绩效为一次性奖励,多人完成的科研业绩,由项目负责人、团队负责人、成果第一完成人(或通讯联系人)申报,并按参与人员的贡献自主分配。

(四)高质量科研成果署名单位须为“精细爆破全国重点实验室”或“爆破工程湖北省重点实验室”。

(五)申报的科研业绩,以学校科研系统记录为准。未录入系统的,请提供相应支撑材料。

(六)高质量科研工作分类,2025814日前取得的,以江校科〔202125号文件有关规定为准;2025814日及以后取得的,以江校科〔202529号文件有关规定为准。

四、工作安排

(一)2025年度科研绩效核算采取电子申报与纸质申报同步进行的方式,请申报人认真填写《2025年度爆破研究院科研业绩统计表》(见附件),并将统计表及相关支撑证明材料(PDF格式)打包发送至825513095@qq.com,纸质材料请交给综合办公室胡亚婷(业绩证明材料仅需提供关键信息页)。

(二)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6625日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。

联系人:胡亚婷 13971297013

        杨  方 17702766875


湖北(武汉)爆炸与爆破技术研究院

2026615

附件1:江汉大学湖北(武汉)爆炸与爆破技术研究院科研绩效核算与发放办法(试行)

附件2:江汉大学学术成果和科研项目分类评价认定标准(试行)

附件3:江汉大学高质量科研工作分类及量化核算办法

附件42025年度爆破研究院科研业绩统计表

附件材料.rar