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项目负责人:
根据《精细爆破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》、《爆破工程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实验室拟于2024年11月组织开展联合开放基金结题验收工作,请相关负责人准备结题材料。
一、结题验收对象
2022年度实验室批准立项的联合开放基金项目(详见附件1),结题时间在2024年10月之前的课题均应按期结题。
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或需要延期的项目,须填写延期结题申请表(见附件2)报实验室备案,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。
二、结题材料要求
1.项目负责人根据协议书(或申请书)要求,填写《实验室联合开放基金项目结题材料》(见附件3)。
2.所有结题材料(含成果证明附件)胶装成册(一式2份),相关人员签字、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盖章,于2024年10月31日前寄送至实验室,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实验室邮箱。
3.项目结题材料所提供的各类成果均应标注“江汉大学省部共建精细爆破国家重点实验室、江汉大学爆破工程湖北省重点实验室联合开放基金资助”(Supported by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Precision Blasting and Hubei Key Laboratory of Blasting Engineering, Jianghan University),有效研究成果的第一单位须为“江汉大学省部共建精细爆破国家重点实验室,武汉,430056”(State Key Laboratory of Precision Blasting, Jianghan University,Wuhan,430056),第二单位须为“江汉大学爆破工程湖北省重点实验室,武汉,430056”(Hubei Key Laboratory of Blasting Engineering, Jianghan University,Wuhan,430056),未标注成果不予认定。
三、结题验收程序
1.采用会议形式,由实验室组织专家听取汇报,查验项目成果的方式进行验收。
2.原则上采用PPT现场答辩,项目负责人汇报不超过10分钟,评审专家质询3分钟,请按照答辩提纲制作PPT(见附件4),并将电子版发送至实验室邮箱。
3.原则上由项目负责人进行汇报。
4.验收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。
四、其他
1.学术论文要求结题验收前见刊,若录用待发表或尚未检索成功,可提供录用证明参与本次结题验收,待论文正式刊出或检索成功后补充相关材料,实验室再依据合同拨付剩余资金。
2.未达结题日期的项目,切实做好项目过程管理,提高完成质量,确保按申报承诺顺利完成项目研究。
五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明伟华
电话:13343442221
邮寄地址:湖北省武汉市经济开发区博学路7号江汉大学爆炸与爆破技术研究院(近6号门),430056
附件1:附件1:2022年实验室批准立项的联合开放基金项目.xlsx
附件2:附件2:延期结题申请表.doc
附件4:附件4:答辩PPT提纲.docx
精细爆破国家重点实验室
爆破工程湖北省重点实验室